入围考生名单公示与成绩查询
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,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。
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
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:每生15000元/学年[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/学年]。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。
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、勤工助学、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(最高额为8000元/年),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。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。
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caa.edu.cn ,学校招生网址:http://zb.caa.edu.cn。
招生办公室电话:0571—87164630,传真:0571—87164630。学校纪监审室投诉电话:0571-8716462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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